实习培训学习心得
实习培训学习心得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可以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中,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要如何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习培训学习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习培训学习心得1说点题外的话,前几天因为关注房地产方面信息,就临时写了两篇和房产有关的文章,“购房补贴显表面,实为商家搞推销”,“退房?是门也没有的事?”。我博客中有。再加上这几天又要找份谋生的事做,还要去面试。也就耽搁了几天。今天熬夜算是把第三部分整理出来了。
也不知道像我这样的哪个律师能要我,让我给他做个助理。
(三)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的“三个依据”的一点认识
记得在培训的时候有两位律师都提到了王胜俊提出的“三个依据”,还都认为老王不应这样讲,我周围的学员,也大都这样认为的。其实在网上刚见老王的这些话时,我也挺惊讶的,也认为人家挺没水平的,后来想想兴许人家讲的有些道理。后来再想想人家讲的何止是有些道理。现就把我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你可以不同意我所写的观点,但你不能不让我说话,学术争鸣吗?我还是那句老话,一家之言,写的不足或不到之处,望见谅。
20xx年4月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来到珠海法院视察。在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会谈中,对待判不判死刑的问题,王胜俊谈到三个依据。“一是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二是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三是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王胜俊特别解释,“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为什么还要把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作为依据。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此翻言论一经媒体报道,一时间法律界人士哗然,认为历史专业出身的老王根本就是在胡说八道,连最起码的法律知识都没有。认为法院的审判工作就只能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我看老王有可能是法律没学好,可法律界人士应该是政治没学好,不懂得辩证法,只学到了法律的皮毛,没学到法律的精髓。
在封建社会里,是朕即法律,也就是所谓的金科玉律了,而到了近代的民主法治社会则民意就是法律,法律就是民意的诉求和表达。法律符合民意了就执行之,不符合民意了就修改之。法律符合了民意,也就整体上符合了人民大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到了近代的民主法治社会,法律不在是单单靠几个法学家研究出来的,而是有人民大众表决出来的。象古罗马那样直接把法学家的著作当作是法律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而这却恰恰是我们法学界的有些法学家梦寐以求的事,他们就是想把法律变成他们的几家之言,而不考虑民众的诉求,为了法律而法律。所以人家老王一讲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不是他们的感觉,他们就哗然了,就愤怒了。为何?他们的梦想要破灭了吗。老想把自己凌驾于他人之上,想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制度的设计者,社会的领跑者,可惜啊,晚生了几百年,社会不给他们机会了。
在我看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这里讲的事实是所谓的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也就不是真正的事实,是那些可以用证据来证明的事实或者是双方都认可的事实,哪怕这个双方都认可的事实根本它就不存在,两者也可以被统称为“被证实的被相信为真的事实”。这里讲的法律,也不见得就那么的公正,公平,合理,其中当然也含所谓的恶法如代表部门特殊利益、代表行业特殊利益、代表地方利益的法。可什么又是客观事实呢?其实压根的就没有什么客观事实,所谓客观事实也就是我们谁也不知道的那个事实,也就只是理论上的,在我们观念中的、头脑中认为的那个事实,可它又是的的确确客观存在的。
将“以事实为根据”的“事实”解读为法律事实,或者将恶法作为审判准绳,就会出现很多的弊端,就会付出一些代价,而这些又是我们不想和不愿看到的。例如我们可以利用法律规则上的漏洞,人为的制造、设计所谓的法律事实,或者是以程序正义为幌子,来逃避法律上的制裁。如刘涌案。或坚持恶法亦法,利用所谓的恶法,是本不该受法律惩罚的人,遭受法律上的惩罚(如孙志刚案)等等。特别是在南京出现的那个徐老太案,要是严格的依“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院就应当判好人彭宇赔偿,可这不符合社会公众对社会正义的追求。所以我就一直就认为在南京徐老太案中最冤枉的其实是法官,因为依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标准,依据法庭上认定的所谓“事实”,当时的法官就应该判你彭宇赔钱,还判的是有法可依,无懈可击。我们单单就法律层面来讲,判决是没有任何的问题的,可我们的社会公众都反对,为什么呢?
相对而言,老王的三个依据只是作为法官审理死刑案件的一个参考,只是是作为一定的政策性的考量,充其量也只是个指导意见,只能算是对上述原则的一个有益补充,毕竟还没上升为法律?人家刚出台个指导性意见就闹得不可开交。那要是我们国家也实行判例法,让法官有创设法律的权利,或者是也实行陪审团制度,把犯人有罪无罪,罪重或是罪轻让不懂法和程序的普通百姓来做决定,大家岂不认为更加的荒唐可笑。要真到那时又该如何?
为什么非得把法律看成是一成不变的,冷冰冰的东西呢?既然是一成不变的,那你还天天的修来修去的干嘛。法律还不就是天天的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时刻在做自我调整的吗?在我们中国,长期以来,人们对程序正义的追求,似乎永远比不上人们对实质正义的渴望。这就是我们的国情,当我们在不断引进西方的程序法学派的观点,强调程序正义的时候,是否应当充分的考虑到我们的国情呢?
在我看来,在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所谓陪审团制度从实质上讲,搞得就是人民满意不满意,跟着人民的感觉走,不是吗?人家几个陪审员在法庭上一举手,一表决案件有罪无罪,罪大罪小就这样定了。用我们的话讲就是人民代表代表着人们,为了人民。我看人家陪审员就是在法庭上代表人民的。他们的决定也就是人民的决定,他们满意不满意,也就是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了。人民满意不满意在实行陪审团制度的国家刑事审判中应该是占第一位的,也是他们首先重点考虑的问题。不是吗?就是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法律规定为其次的模式,来审理案件的,且每个案件都是个案的审理。
“西方的陪审团制度的陪审团组成人员就是代表所谓的民意的。陪审团的成员都是普通百姓,他们不比专业的法官懂法和程序!但陪审团制度既是法与情的一种平衡,也是民意对法官们殉私枉法的一种制衡和自我修正机制,更是民意大于法的一种体现――当一种法不能体现民意的时候,要么修改法律,要么就尊重民意,陪审团制度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使各种案件在不修改法律的情况下也能得到合情合理的判决,使正义得到伸张,既避免了来回修改法律的麻烦和不及时,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而我国恰恰没有这种制衡和修正机制,所以在我国就老是出现法官们殉私枉法和不公引起的恶性案件。”(引自一网友)南京徐老太案、许霆案,刘涌案就体现了法律规定和人民满意不满意的价值冲突。
不是天天讲民主法治就是好 ……此处隐藏6217个字……热忱,开始自己人生的新征程。对一位实习生来讲,上岗之前有很多情况要往熟习、适应,所以医院给我们这些新的成员提供一次宝贵的机会,医院教学部组织了这次为期三天的岗前培训,固然培训时间很短,但是从中学到的知识却是毕生受益的。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我对医院文化、发展历史、医院的宗旨、行为规范、服务理念、医院的现状及布局都有了一个深进的了解。同时我还认真学习了国家的医改政策与就业、医疗相干法规与医患沟通、医院感染、医务职员从业规范、实习管理等相干知识,了解在以后的工作中碰到的常见题目及解决办法、实习过程当中心理压力应对办法。其次,这次培训也使我们的职业素质有了进步,为我们能够快速成为一位有修养、有素质、有能力、有水平的医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使我们在平凡的工作中能够实现自我价值。作为一位医生,我们与病人接触密切,应当给病人亲人般的关怀,时刻了解他们的需要,满足他们的需求,要用我们的爱心往帮助每位患者,不但进步了医院的医疗质量,同时给患者增加克服疾病的信心。
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深入的熟悉到这样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我们除精于业务也要学会懂法,实在懂法和我们展开工作时相互关联的,只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每项医疗工作,我们才能遵法;我们才能时刻催促自己遵守原则,正确严谨的做好每项工作。
我们作为一位实习生,在理论上还有很多知识需要学习巩固加强,在工作上还有很多的不足需要完善进步,我们要勤于学习,多请教、多发问,努力完善自我,胜任工作。我还熟悉到建立良好的工作与人际关系对我们个人专业素质的进步和服务质量、服务意识的进步都有重要意义,医患职员及家属和谐相处,将有益于医治方案的执行,到达更好的医治效果。
这次的培训固然短暂,但我所受的启发和教育对我以后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如何成为一位使人尊敬的医生是我奋斗目标,从身旁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时刻谨记自己是一位医生,不要求做到非常完善,但是我们也要做到敬职敬责。在接下来的实习期间,我本着“严谨,求实,博爱,奉献”的精神认真完成毕业实习,通过不断的学习自己将来的职业生涯修建一个牢固的根基,有了各位医生先辈的指导,我有信心做好医生的工作,走自己的选择的路,而且将走稳走好,一直走下往,为广大病患奉献自己的青春,不敢保证做到很好,但是我将用真心做到完善,成为一位合格的医生。
实习培训学习心得7在正式开始作为一名实习老师之前,我们接受了xx区教育局与当地学校的岗前培训。再教育局接受课程培训时,樊老师强调一节课的内容不在于多而在于精。一节课与其讲的太快,令学生们接受不了,消化不了,不如讲的少一些,慢一些,使学生们都有收获感,哪怕只是一点点。下午董校长给我们开培训会时也强调到了这一点,我们xx区实验高中的学生以艺术生为主。同学们的基相对薄弱,在课堂上讲的太多不仅仅同学们理解不了,时间久了也可能产生厌学心理。因此,在上课前要充分考虑到同学们的基础和现有水平,充分考虑学情。
也正是因为实验高中的孩子们大多都是艺术生,因此班级和课堂管理就非常重要了,其实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就是心理之间的博弈。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们大都容易冲动,叛逆,因此对于这样的学生,不能硬碰硬,而是多观察每个孩子身上的优点,从优点出发,鼓励孩子,帮助他们从建立自信开始改变自己。有人曾说:“当你把别人当做天使时,你就生活在天堂;当你把别人当做魔鬼时,你就生活在地狱。”同样地,当我们吧学生当做天使,用心去发现孩子身上的优点时,我们的课堂就像是天堂,当我们把孩子们当做烦人的魔鬼时,我们的课堂也就变成了地狱,毫物趣味可言。
因此,我觉得和孩子们相处最好的状态是亦师亦友,上课时严肃,下课时活泼。我们也要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争取把每个孩子都培养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实习培训学习心得8在即将成为一名正式的人民共和国律师前夕,我非常荣幸地参加了苏州市司法局在常熟市委举办的“苏州市律师班”,听取了省和苏州市司法厅律管处关于律师执业的教育、毛勤勇律师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的、邵明律师关于办理民事案件经验的讲座以及朱伟律师关于处理非诉讼事务相关问题的讲座,并赴苏州市国主义教育基地———沙家浜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和实习律师宣誓仪式。两天虽短,但三位知名律师的讲座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使我不仅从执业理念上,而且从能力上都得到了一次极为难得的洗涤和飞跃。现将本人在该次培训中的一些心得简要如下。
从内心深处将,我认为有一颗是一名合格律师的立业之本。对于一名刚刚执业的律师而言,知名度不高,业务能力有限,只能接一些标的额不大的民事案件,所接触的当事人也往往是底层的普通群众。他们不高,拮据,但又常常发生一些工伤、交通、医疗事故。但他们遭遇不幸时,没有什么人可以他们,而只能用有限的钱聘请律师为他们伸张正义。试想,如果作为一名律师,对于他们的事项不够尽心尽力,不要说做一名律师了,就是一个卖菜的大嫂也比自己强。所以我觉得,做一个律师首先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有同情心的人,一个负责的人。
人活在世上,就那么几十年,无论是锦帽貂裘,还是衣衫褴褛,都少不了一死。所以关键是生活的质量。什么样的生活是有质量的生活呢?我觉得应该是的生活。快乐从哪里来?泡吧能带来快乐吗?大吃大喝能带来快乐吗?其实那些根本不叫快乐,只是暂时地忘却,一旦一静下来了,就会特别的孤独。但是,如果你去帮助别人,如果你让别人得到快乐,你从中所得到的快乐将是深层次的,更有持久的。在的道上,每个人都在黑暗中摸索,当你握住别人的手,别人也会握住你的心,这样彼此都能得到。所以,我更应该那些接受我帮助的人,因为正是他们让我得到了快乐。
我的床头一直放着一本圣经和一本诗,虽然我不经常看,但是看到他们,我的心里就十分宁静。我有时候也去教堂,听唱诗班唱着好听的歌,也跟着主唱放开嗓子,歌颂生活。感谢造物主赐予我们一颗能够感受到快乐和痛苦的心,也谢谢他赐予我们的每一个和每一个平静的。
在那里我知道只有爱是快乐的渊泉。要爱自己的家人,爱自己的,爱每一个你的或不认识的人。但你带着这样的心情去见当事人的时候,就不是问题了,热情也不是问题了,甚至案件的结果对当事人也不重要了。因为你尊重他,你已经把他的事情当成你自己的事情。
老百姓找律师,表面上是请求你帮助他得到某些东西,实际上是因为受到了伤害而希望得到弥补。但你用爱的尊重的心去对待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接受你了。也许你会问,在普通的民事案件中你可以有上面所说的那种态度,但在纯经济的纠纷中也有这种必要吗?回答是肯定的。
经济学上有个名词叫做“为了最大多数人的”,衡量一个事情的好坏往往是看它是否有利于“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如果这个标准成立的话,那么一个自由的经济体是必要的。在这个经济体中,每个人都可以自由的,自由地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别人的劳动。这就是经济的基础,它拒绝欺骗,拒绝暴力,拒绝一切妨碍自由的行为和阻力。从这个意义讲,你维护了经济上的自由(这种自由其实已经包括了公平),你就为“最大多数人的幸福”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这种爱虽然不明显,确实深刻而持久的。同样,在处理非诉讼事务中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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