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11篇
如果你是广播站的主持人,肯定会知道我们广播前都会预先准备好广播稿,广播稿写得优秀才会有更好的节目效果,那么应当如何写广播稿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1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广播的题目是:知法懂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知法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
知法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知法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2各位教师、同学们:
大家好!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仅得不到自由,并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所以,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
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一样、出现矛盾,必须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当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我。
我的演讲完了,多谢大家!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3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我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郑重地提醒我们的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闯红灯外,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样也存在着很多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希望全体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第一准则。同学们,我想大家对生命都充满了无限憧憬与期望,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和谐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我的广播完了,谢谢大家!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4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县直幼儿园广播站现在开始播音。家长朋友们,大家好!为了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和谐健康发展,让孩子们健康成长,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遵循的原则:①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③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二、全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①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③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诉;④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怎样履行管教未成年人的义务?
答: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并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四、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通信自由?
答:①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②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 ……此处隐藏4282个字……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
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
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
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一些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最终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10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下午好。本周是我校的德育主题教育周,按学校规定,今天广播的主题是生命教育。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邓小平爷爷曾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认真地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 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小公民。老师们,同学们,时间过得真快,又到了和大家说再见的时候了。真希望这次的节目能给大家带来快乐,502班的所有同学祝老师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祝同学们快乐学习,健康成长!感谢你们的收听。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11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红领巾广播站又和大家见面了,我是今天的广播员:xx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我们小学生应当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邓小平爷爷曾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认真地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我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我们的厚望。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小公民。
今天的广播就到这里,愿您每天都有好心情,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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